查扣煤炭拍卖公告
2024-12-02 16:27:17
通辽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国家税务总局霍林郭勒市税务局委托,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查扣煤炭进行拍卖,有意竞买者请提前与本公司联系看样,索取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煤炭:1堆(煤堆长约180米、高约12米),约12万吨,检测结果报告书载明基低位热值最低值为2034.2cal/g、最高值为2558.1cal/g,存放于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G207国道东侧。起拍价:110.00元/吨。
竞买须知:
1、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煤炭按现状拍卖,吨数、基低位热值等仅供参考,竞买人必须实地踏勘,自行测算煤炭数量、品质,认可现状方能参加竞买。
3、拍卖方式:网络拍卖,拍卖方利用“中拍平台”举办拍卖会。按吨竞价,成交后以实际过磅数量进行价款结算。
4、付款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依据“电子成交确认书”将全部标的价款交到委托方指定账户,款清3日内开始移交标的,若过磅数量达到拍卖数量时,买受人应再行支付剩余数额的标的款(金额由委托方确定),才能继续运输煤炭,最终价款多退少补。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七日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
5、拍卖成交后,若实际过磅数量大于拍卖数量,买受人必须认可现状数量,及时按委托方要求补齐价款,将竞得煤炭全部清运出现场,否则,视为买受人放弃未清运的煤炭,清运保证金不予返还。
6、买受人必须同意委托方指定的称重地点,拍卖标的移交时涉及的煤炭粉碎、装卸、运输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费用。
7、买受人自委托方移交标的开始20日(因雨雪天气不能运输,提货时间顺延)内将拍卖标的清运出现场,买受人未能按时清运的视为违约,需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委托方有权扣留其交纳的部分或全部清运保证金,补偿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8、竞买保证金200万元(户名:通辽市正大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518610104002235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辽汇海支行,行号:10319901861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煤炭清运保证金。买受人按委托方要求完成清运工作,且无任何违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返还给买受人。
9、拍卖会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
10、竞买登记、标的展示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之日起至12月9日17时止。
11、标的展示及交接地点: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木G207国道东侧
咨询电话:0475-2206575 13948855335
拍卖公司地址:内蒙古通辽市民族商厦西侧二楼